旭日红霜

苍穹

【蚀骨同人】终是日与月之歌,一曲圆满

  与亡妻书:


  You are my robbery, forever.


  你是我的劫,生生世世。


  And I love you forever.


  童童,你离开的时候阿鹿才好小一只,转瞬之间,她已亭亭玉立。如你当初,明媚恣意,张扬傲气。


  小妮子总是怪我给她取的名字太过诡异,从小到大不停嚷嚷着要换名改字。


  可她又怎会知道,如果不是未曾谋面的女孩救你一命,像你那样的倔强性子,哪怕饮恨黄泉,也绝不会选择与我有半分纠缠。


  如果不是火海里她死于非命,我哪来的资格与你相伴余生。


  她死得极好,极好。


  瞧瞧我这低贱卑劣的心思,妄想抢占高贵明艳的你。


  我不同意了,阿鹿便总要像从前那样打滚撒泼闹个不停。


  十几岁的大姑娘啦,拽着我胳膊来回晃,祖父祖父的叫着,一点不知羞。


  和你年轻是的热情劲一摸一样嘞。


  也不怕你说我矫情,每每瞧见她顶着与你一般无二的脸容,扬着下巴冲我发脾气,我这一把老泪啊,总是不争气的流。


  她和你好像好像。


  曾经的你,比阿鹿骄傲,聪慧机敏,狡黠灵动。你有着让整个上海滩的男人为之疯狂为之痴迷的神韵,你能凭借一己之力在商场里纵横驰骋,杀出一方天地。


  简童,这么璀璨夺目的你如何就喜欢上了狂妄自傲一事无成的我。


  我到底是罪孽深重的。叫你在一个又一个人间地狱里度过无数个煎熬春秋。


  许是上天垂怜,叫我看清了我那颗冷漠自私又怯懦胆小的心肠。


  彼时你叫我刺得千疮百孔,你叫我毁的面目全非。


  即便我终于追悔莫及想要弥补,心灰意冷的你宁断情绝爱,也不愿与沈修瑾扯上丝毫关系。


  我才知道,有些东西于事无补,我也只配爱而不得。


  人总在失去的时候才懂得珍惜。


  还好,你还愿意在我彻底被丢弃之前,跌下神坛,许我一场风花雪月,许我一段缠绵时光。


  童童,也许商场上的你精明谋利,对比起我们来说你始终洁白无瑕。


  我们穿着光鲜亮丽,双手却肮脏污浊。


  对不起,对不起,对不起,对不起……


  我愿长跪不起,生生世世忏悔不歇,只求上天悲悯,让神采飞扬的简家大小姐重回我怀,将不堪过往尽数削没。


  我一生自诩冷血无情,幼稚的认为人心可以掌控,情感能够算计。自大深深蒙蔽我的双眼,叫我囿于“喜欢微茗,憎恶简童”的表面文章,错把挚爱推入深渊万丈。


  旁人吹嘘我为暗夜帝王,我竟也把自己当作高高在上的九五至尊。一切都被我玩弄于股掌之间,何况明目张胆喜欢我的你?


  你出狱后,总想着逃离,我一面震惊于你的低声下气,不想直面自己的无穷罪过,将它归结为你的自甘堕落;一面愤怒于你的不再纠缠,宁可以命相博,也要和我划清汉界楚河。


  可笑我好不容易知晓我那样爱你,却难知晓如何爱你。


  更遑论计较你与我之间的血海深仇,我想用被扒皮抽筋,挫骨扬灰来平息你的灼人恨意。你只想离我十万八千里远,我输的彻底。


  我不得不承认,哪怕我零落成泥碾作尘,你决计不会回头施舍我一眼。


  我眼里的爱,是将你强制囚禁,让你一次次窒息,恨不得拥抱死神,诀别人间。


  在你遍体鳞伤,毫无生机之际,我心疼的得血滴。那时候我才明白要由着你的意愿,要学会关心爱护,要学会尊重包容。


  爱一个人不是让他沦为自己的奴隶,不是大手一挥随意挥霍自己感动自己。


  幸福快乐是爱的终极奥义。


  我是真的愚蠢至极。


  童童……若是再来一次,你还愿不愿意用你的黑裙子搭配我的白衬衫?


  老天啊,我这辈子最大的憾事,就是没有像她一样飞蛾扑火,用满腔热忱去融化万年冰雪。


  人世间你不愿与我成为夫妻,盼着到了阴曹地府与你双宿双飞,共结连理。


  风烛残年,我大限已至。我抱紧了怀中的骨灰盒,再一次轻吻,瞌上双目。


  我想,我走的那一刻一定是嘴角上扬的。


 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
  沈修瑾:“我若是早知道我会爱惨那个女人,她十八岁生日那天,那样大胆地当众向我表白,我那时就该把那样张扬的她,扛在肩膀上,丢到我的床上,从此把她困在我的领地里。”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——《蚀骨危情》


  天旋地转一阵颠倒,沈修瑾只觉头重脚轻。


  恍惚之间,一张娇俏的笑颜闯入他半睁开的视线。


  少女的眼睛清澈干净,轻转间欢愉频现,有华彩上添。


  沈修瑾忽觉手上一软,原是那少女趁他晃神将手塞入自己掌中,十指相扣。


  柔荑滑嫩,温热暖人,饶是他迷糊中也不自觉心中荡漾。


  少女摄人心魂的眼眸突然凑近,鼻尖与他相抵。


  “沈修瑾你听着,我喜欢你。只要微茗一日不是你女朋友,只要你沈修瑾一日单身,就别想着我会放过你。”


  少女忽得离开,微扬头直勾勾地盯着他看,下颌线的轮廓清晰勾人。


  少女骄傲惯了,说话一向言简调冷。


  面对沈修瑾时刻意放缓的语速与如今半掺蜜糖的语调,直直甜酥到他心坎里去。


  沈修瑾热泪盈眶。


  上天如此善待穷凶极恶的他,竟在死后让他遇见魂牵梦萦的简童,爱他入骨的简童,热情如火的简童,自信满满誓要让他成为掌中之物的简童。


  兴奋过度,牙齿不小心咬到了上皮组织,叫他吃痛。


  疼?发疼?我会疼?


  沈修瑾紧紧盯着眼前的少女,光晕环绕中她的眉目逐渐清晰,他伸手触碰她的额头,划过脸庞,指腹摩挲红唇。


  来回反复,极尽轻柔。


  莫非是……重生?


  沈修瑾奋力控制自己的狂喜,“你说什么,再说一遍?”他谨慎试探。


  简童突然凑近,“你听着,我、简、童、喜欢你,想要你,想和你一辈子绑在一起。”


  “我不管你往后怎么拒绝,只要你还是单身,就别指望能摆脱我。”


  简童偏过头,不再瞧他,脊背挺得笔直。


  往次被拒绝时,沈修瑾难听的话毫不顾忌的说,她强压着心里的悲痛倾洒爱意,也会在深夜时黯然神伤。


  她自尊自爱,如果不是情根深种,她如何会苦苦纠缠。


  活了两世的沈修瑾,对简童了如指掌。他当然能看出那人强行掩抑的负面心绪。


  小骗子,演得还挺云淡风轻。


  “行,求之不得。”说完在众人惊惶的目光中,在简童呆愣的表情下,把人直接抱起,快步走向车里。


  一路上,简童都是呆呆的,不发只言片语。


  沈修瑾唇角轻勾,心情异常愉悦。


  车子疾速行驶,停在沈家庄园前。


  沈修瑾打开车门,向简童伸出手,一派邀请的架势。


  车里的小女人还处于发懵的状态。


  沈修瑾慢条斯理地解开她的安全带,一手环过她盈盈腰肢,猛地往怀里一带。


  “不会走路了不是?简大小姐好大的架势,是准备让我再抱一回?”


  “沈修瑾,你是不是吃错药了?”简童眸中诧色难掩,手贴上那人的额头,细细感受皮肤温度。


  清醒之时,以往那次沈修瑾不是甩脸色给她看?生人勿近,厌恶至极,若非上流社会交际圈的照面关系,沈修瑾只怕要让她消失在人世间。


  同样身为京圈的中心人物,她何尝不能体会被人似狗皮膏药黏住的烦躁。


  可……


  她无法抑制狂热滚烫的情感,既见君子,万物黯然失色。她想要亲手描摹沈修瑾冷峻酷厉的五官,她迷恋他卓绝无二的气质,与让人重度上瘾的一切。


  她想要这个人,想要生生世世与之纠缠,永不放手,想要他眼中仅容下她一人,想挑起他对她的占有欲,哪怕自此万劫不复。


  即便此情此景求之不得,她还是心有余悸。怕黄粱一梦,怕梦醒那人一如从前,拒她与千里之外,陌路不逢。


  简童表面不可置信的神色很难掩饰什么。


  那不断缠绕交叠的小手,微微上扬又极快压下的嘴角,忽而对视又忽而闪躲的眼神,将简童心思通通暴露。


  聪敏如沈修瑾,轻而易举察觉出少女的情绪。


  意外占主,满足亦有,后怕深藏。


  没由来地,沈修瑾绽放一笑,唇勾起,眉眼下弯,映在暖暖日光里,生出几分亲和与柔意。


  简童看呆。


  “是,我病得不轻。”沈修瑾将人压在车内,双唇想贴,长舌滑入,轻柔舔舐。


  他大手一盖,光亮悉数逃窜,她身陷一片黑暗。


  瞧她进入状态,沈修瑾另只手揽过少女脖颈,疯狂深吻,一点点侵蚀,吮吸,最后再捉住她的舌,搅动,不停。


  沈修瑾将浑身瘫软的人紧紧揽在怀里,一脚踹上车门,脚底生风踢开房门。


  将人压在床上的那一瞬,他听着简童娇软的轻喘,一股无名邪火升起。


  “简童你听着,这话我只说一遍。”


  沈修瑾吻上她的额头,一字一句无比郑重:“沈修瑾爱简童生生世世。”


  “你听见没有。”他突然哽咽。


  今天发生的一切犹如惊涛骇浪,简童的震惊久久难平。


  但她知道沈修瑾并非愚弄人之辈,感受着颈边几滴凉意,她抚上那人的后脑勺。


  “我听见了。沈修瑾,你听我说。”简童抬起他的脸,看到那人微湿的眼眶,心中一阵触动。


  “虽然不晓得你为什么突然猪脑瓜开窍,但是你既然选择招惹我简童,你就要知道,但凡你敢始乱终弃,我一定不会叫你好过!”


  “这世界上配得上你沈修瑾的只有我简童!”小女人下巴扬起,底气十足。


  多么动人啊。


  自信的她,美好的她,最是青春靓丽最让他动心的她,老天真的待他不薄,让他有机会弥补曾经的滔天大错,再一次拥有他的女孩。


  “童童,我们明天结婚。”说完他又一次俯首。


  吻在往下,体温在上升,衣服在掉落……


  【拉灯】


  第二天,从民政局出来的两人相视而笑,满眼的甜蜜与幸福。


  你说我眼里有星河万千,我却只想跟你诉说——璀璨樊星不过为你陪衬,皎皎幽月也甘为你沦为配角。


  终归不长是好景,难留岁月乃葱青。


  所幸,我与你的结局,是日与月之歌,一曲圆满。

评论(12)

热度(113)

  1. 共8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